教师在休产假期间,年度考核能否达到优秀等次
教师在休产假期间,年度考核可以评为优秀等次。详细分析:根据《劳动法》等规定,产假是法定假期,教师带薪休假期间等同于在岗,不应影响其年度考核的评优资格。若因休产假而被剥夺评选优秀等次的机会,则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,损害了教师的合法权益。提醒:若单位在年度考核中明确排除休产假教师的评优资格,或存在其他形式的产假歧视,这表明问题比较严重,应及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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